1、投資者要樹立風險意識,時刻注意投資風險,其中應承擔的責任包括:
(1)認真閱讀發行人股票發行、上市的公開披露信息,對發行公司股票投資價值做出分析;
(2)承擔由發行人經營和收益變化而引致的投資風險;
(3)承擔因上市公司摘牌、破產的投資風險;
(4)承擔股份缺乏流動性的風險等。
2、投資者應進行合法證券交易,防止并承擔交易中的風險,其中的責任包括:
(1)履行與所開戶證券營業部簽訂的《證券交易委托代理協議》;
(2)承擔違反合法開戶、合法交易的責任;
(3)承擔因參與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受到的損失;
(4)承擔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交易風險;
(5)承擔因故意參與非法證券期貨交易的處罰;
(6)對非法交易活動和其它違法違規行為有舉報義務等。
3、投資者應在證券投資過程中規范交易,遵守交易規則,防止并承擔因自身交易操作不規范造成的損失,其中應承擔的責任包括:
(1)認真閱讀證券經紀商提供的《風險揭示書》和《證券交易委托代理協議》,了解從事證券投資存在的風險,按要求簽署有關協議和文件,嚴格遵守協議約定,并保證用于證券投資活動資金來源的合法性;
(2)在委托交易前,應保證賬戶中有足夠的資金或證券,保證根據成交結果承擔相應的清算交收責任;
(3)確保交易委托符合法律法規和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等規定,下達合法有效的委托指令;
(4)在交易過程中,履行交割清算義務,依法繳納稅費并按合同約定向證券商交納傭金及其他服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