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資產的本質上是一種經濟資源,它包括實物財產、債券、其他權利等。資產表現的形式有多種:貨幣資金、應收賬款、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
資產是一種能夠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因為貨幣計量是會計核算的前提條件,所以,凡不能用貨幣可靠地計量的經濟資源,就不能列入公司的資產,如人力資源等。資產又是一種公司擁有或者控制的經濟資源,所謂“擁有”的經濟資源,是指公司對資產具有產權,而“控制”的經濟資源,主要是指融資租賃取得的資產。
負債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現時義務,也就是企業資產總額中,屬于債權人的那部分權益,表現形式有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賬款、預收賬款等。
現時義務是指企業在現行條件下已承擔的義務,不屬于現時義務,不應當確認為負債。和資產類似的,負債也需要能用貨幣確切計量或合理估計,大多數負債都是有一個確定的金額,但是有的負債可能一時沒有確定的金額,但是通過合理估計可以確定一個比較正確客觀的金額,比如公司對其出售的貨物承諾提供保修服務構成的負債,企業需要根據協議做出合理估計。
所有者權益是指企業所有者對企業凈資產的要求全,是企業全部資產減去負債后的余額,按照形成的來源,可以分為投入資本和留存利潤。前者是所有者投入企業的資本,后者是企業生產經營所產生的利潤在繳納所得稅后的部分。投入資本還可以進一步分為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在股份制企業,實收資本也稱為股本;資本公積則由發行股票時的溢價收入和其他資本公積等構成。
從法律上來講,實收資本(法定資本或股本)不得任意減少,二資本公積則可能因分紅方案等減少,如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留存利潤由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構成,盈余公積是企業提取一定比例稅后利潤形成的資本積累,來源是企業盈利,盈余公積金額達說明以前年度利潤多,未來可以用來彌補虧損的金額就比較大。企業盈利可以股利的形式分配給股東,尚未分配的部分就形成未分配利潤。
企業經營所需的全部資金來自兩條渠道,一是負債,二是投資者的投資及其增值。因此債權人和投資者對企業的資產均擁有要求權,但是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之間又存在著明顯的區別。
一是償還期限不同,負債必須于一定時期償還;所有者權益一般只有再企業解散清算、或者破產清算時才會返還投資者。為了保證債權人利益,法律規定債權人對企業資產的要求權優先于投資者,投資者具有對剩余財產的要求權,又稱剩余權益。
二是享受的權力不同,債權人無權過問企業的重大生產經營決策,也無權分享企業的盈利,只享有到期收回債權本金及利息的權力,而投資者可通過股東大會或董事會對企業生產經營及盈利分配等政策施加影響。